央廣網(wǎng)天津3月2日消息(記者韓雨晨)日前,市公安交管部門發(fā)布《天津交警致全市中小學生及家長的一封信》,在新學期開學季到來之際,將安全出行注意事項分享給全市中小學學生及家長,倡導大家踐行“文明交通 禮行天下”理念,讓遵法守規(guī)內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安全駕乘車守好安全防線
駕車接送學生途中,家長既是駕駛人也是孩子的監(jiān)護人,務必以身作則,全程督促孩子規(guī)范系好安全帶,時刻牢記“安全帶就是生命帶”。同時,不要讓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。家長駕車行經學校、居民區(qū)、停車場等情況復雜路段時,務必減速慢行、仔細觀察、主動避讓。學校門前上下車應做到即停即走,不隨意長時間停車,囑咐孩子下車前先仔細觀察后方路況再開門,有效避免“開門事故”。
校園周邊車流密集,建議優(yōu)先選擇公共交通出行,乘坐公交時,同學們應在指定站點有序候車、依次上下車,上車后不在車廂內追逐打鬧,不將頭、手等身體部位伸出車外,不向車外拋扔物品。
規(guī)范騎行嚴守法規(guī)底線
按照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駕駛自行車須年滿12周歲,駕駛電動自行車須年滿16周歲。家長要嚴格監(jiān)督孩子,未達法定年齡絕不騎行上路;符合年齡的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,必須全程規(guī)范佩戴安全頭盔。
年齡“達標”的同學在騎行途中要切實做到不載人、不扶身并行、不互相追逐,轉彎前減速慢行、伸手示意,不突然猛拐。雨天騎行請穿戴合身雨具,杜絕單手扶把撐傘,防止視線受阻、車身失衡引發(fā)危險。
駕駛電動自行車載送12周歲以下兒童的家長,自身與孩子均需佩戴安全頭盔,行駛途中還應自覺做到不闖紅燈、不逆行、不駛入機動車道,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應保持安全車速與車距。
文明步行遠離出行危險
同學們步行上下學時,務必走人行橫道,遵守交通信號燈指示,不翻越、倚靠道路隔離設施,經過路幅較寬的路口可采取“分段式”過街方式,在行人過街安全島內等待放行信號。家長帶領低年級學生過馬路時,要全程將孩子置于安全保護范圍內,以免孩子出現(xiàn)加速橫穿、中途倒退折返等危險行為;還要注意監(jiān)督,避免孩子使用滑板、滑板車、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在道路上代步。
汽車存在視野盲區(qū),請家長經常向孩子普及交通安全知識,過馬路不做“低頭族”,集中注意力觀察路況,不猛跑、不橫穿馬路、不追逐嬉鬧,引導孩子不在停車場、小區(qū)道路、路邊等車輛通行區(qū)域追逐玩耍,確保出行安全。
言傳身教共守交通安全
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,一言一行皆是言傳身教。希望各位家長帶頭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同學們也應主動學習相關安全知識,將交通安全融入日常生活,讓文明交通成為家庭出行習慣。讓我們攜手同心,從現(xiàn)在做起,從自身做起,從小事做起,共同營造安全、暢通、文明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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